机关各党支部: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和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以来,机关各党支部和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党委决策部署,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工作,特别是在今年3-4月份,在学校疫情防控关键时刻,机关广大干部职工坚守岗位、履职尽责、主动作为,涌现出了一批任劳任怨、冲锋在前、担当奉献的先进典型。
为进一步弘扬伟大抗疫精神,鼓舞干劲、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更好地激励机关广大干部职工担当作为、奋勇争先,决定开展校机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1.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保卫处,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党委教师工作部,信息化建设处,后勤管理处,古镇口校区建设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等党支部,每个支部可推荐2人。
2.科技处、重大项目办公室、文科建设处联合党支部可推荐2人。
3.其他党支部每个支部可推荐1人。
二、推荐条件
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党委决策部署,政治坚定、忠于职守,积极主动承担疫情防控工作任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奋战在学校疫情防控一线等重点岗位,表现突出的。
2.在本职岗位上履职尽责,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的。
3.在后勤保障、志愿服务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
4.其他为疫情防控工作做出重要贡献的。
三、有关要求
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根据推荐条件,认真组织做好人选评选推荐工作,于6月15日前将《校机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报送机关党委,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henq@upc.edu.cn。
联系人:陈强,联系电话:86981886。
机关党委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