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激励和引导机关广大党员争做爱岗敬业、敢于担当、积极作为、追求卓越的表率,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顺利召开,决定开展校机关“党员先锋岗”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校机关“党员先锋岗”评选工作,引导机关广大党员在践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中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和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立足岗位作奉献、担当作为争表率、争优创先当模范,实现机关作风和服务效能双提升、党建与业务工作双促进,为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评选对象及名额
1.评选对象。在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得到师生普遍认可、体现党员先进性的校机关全体党员,注重向管理服务一线倾斜。
2.评选名额。本次拟评选“党员先锋岗”30名左右,各党支部可按照不超过本党支部党员总数的10%进行推荐。
三、评选标准
1.政治素质过硬。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岗位业绩突出。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有较高的服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能够结合岗位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工作作风优良。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带头服务基层、服务师生,主动为师生办实事、解难事。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师生普遍认可。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得到师生普遍认可。
四、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开展“党员先锋岗”评选是机关党委推进创先争优、创建模范机关的重要举措,各党支部开展人选推荐时要认真组织、坚持标准、加强审核,使“党员先锋岗”真正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示范性。
2.营造氛围。各党支部要以评选“党员先锋岗”为契机,培育选树优秀榜样,激励广大党员立足岗位、苦干实干,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为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3.确保实效。各党支部要把评选“党员先锋岗”作为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的重要手段,评选过程中要做到好中选优,树立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评价导向,不论资排辈,不平衡照顾。
请各党支部于6月15日前,将《校机关“党员先锋岗”人选推荐审批表》(附件1)和《校机关“党员先锋岗”人选推荐汇总表》(附件2)报送机关党委,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chenq@upc.edu.cn。推荐人选多于1人的应进行排序。
联系人:陈强,联系电话86981886。
机关党委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