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校机关开展评选“机关青年文明号”和“机关青年岗位能手”的通知

发布者:机关党委发布时间:2014-03-13浏览次数:352

 

机关各党支部:

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励引导机关青年职工练就过硬本领,更好地服务学生、服务学者、服务学院,在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中建功立业,根据机关党委《关于在校机关开展青年素质提升工程活动的通知》(机关党发【20134号)要求,机关党委与校团委联合开展评选“机关青年文明号”和“机关青年岗位能手”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机关青年文明号”各单位推荐部门科室参评,“机关青年岗位能手”各单位推荐优秀青年参评。

二、“机关青年文明号”申报条件

1.该集体中的青年热爱本职工作,敬业意识强,职业道德良好,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熟悉岗位操作规程和服务规程。 

2.在机关工作中,该集体牢固树立“关爱学生、尊重学者、崇尚学术”的价值追求,切实把服务学生、服务学者、服务学院工作落到实处,在管理和服务过程中体现出较高的政策水平和办事效率,服务态度好,赢得师生好评。 

3.该集体能紧密围绕本单位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大力开展各种生动活泼、扎实有效的活动,培养了一批青年业务尖子或本职岗位能手,科室全体人员具有团结协作、积极向上的团队意识,集体荣誉感强,努力工作,取得突出成绩。

4.该集体40周岁(含)以下青年人数不低于集体总人数的60%,科室负责人中至少有1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含)。

三、“机关青年岗位能手”申报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职业道德良好,恪尽职守,甘于奉献。

2.熟练掌握本岗位业务知识,技能水平在本单位处于领先地位。

3.能够优质、高效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在本职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重点推荐在生产、管理、服务第一线的优秀青年。

4.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197351日以后出生)的青年。

四、评选办法

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择优推荐的方式。“机关青年文明号”,各单位推荐1个科室参加评比,超过4个(含)科室的单位可以推荐2个科室参加评比。“机关青年岗位能手”,各单位按照在职青年教职工人数的10%推荐。

五、有关要求

1.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标准,优中选优,使“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真正体现先进性和示范性。

2.各党支部要结合本单位情况,深入开展部门“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把“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作为加强青年职业道德建设,提高青年整体素质,创造一流工作业绩,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活动的有效手段。

3.申报单位要认真填写“机关青年文明号”申报表(见附件1)和“机关青年岗位能手”申报表(见附件2),并详细填写事迹材料。

4.各单位把推荐科室和人选于2014411日前报给机关党委办公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杨超,联系电话:86983153,邮箱:yangchao@upc.edu.cn

 

 

 

 

机关党委    共青团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委员会

2014312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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