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先进集体和个人参评学校2015—2017年度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杨超发布时间:2017-05-31浏览次数:305

 

各党支部:

  按照中石大东党〔201721号文件通知要求,请各党支部积极推荐在学校建设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与优秀个人,参评学校2015-2017年度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1.先进个人评选范围:事业编制在职在岗人员。

  2.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原则上以机关部处所属各科室为单位。

  二、评选名额和推荐名额

  (一)全校评选名额

  全校拟评选劳动模范10名、优秀教师30名、优秀教育工作者15名,先进集体10个。

  (二)机关拟推荐名额

   机关拟推荐劳动模范1名、优秀教师2名、优秀教育工作者4名、先进集体1个参评。

  三、评选条件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立德树人,爱岗敬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学校规章制度。

  (一)劳动模范

  具有优良的师德师风和突出的工作业绩,坚持立德树人,在学校建设和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堪称楷模。

  (二)优秀教师

  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热爱教育工作,注重吸收先进的教育思想和理念,治学严谨,教学、科研成绩显著,受到学生广泛赞誉,在教书育人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优秀教育工作者

  工作作风优良,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服务意识强,工作中不断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完成本职工作成绩突出,在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方面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四)先进集体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

  2.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团结协作,勇于开拓,锐意进取,作风扎实,密切联系群众,得到师生员工的衷心拥护;

  3.内部制度健全,纪律严明,管理规范,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立德树人的新思路、新办法;

  4.集体氛围良好,在教书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文化育人、组织育人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集体中涌现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典型和榜样;

  5.近两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单位成员无因违纪而受记过以上处分,无因违法受到刑事拘留以上处罚者。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1.各支部要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职工表彰奖励管理规定(修订)》(中石大东党〔201719号)的评选程序和要求,切实组织好此次评选推荐工作。

  2.机关党委按照评选条件,民主评选,择优推荐,确定拟推荐对象后,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3.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首先对劳动模范候选人进行联评,未当选劳动模范者,可继续参加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然后依次对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先进集体进行联评。

  4.联评结果经师德建设委员会审核后,对拟表彰对象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党委常委会。

  5.党委常委会对推荐对象研究批准后,进行表彰。

  五、材料报送

  各支部按照要求填写推荐表,620日前报送机关党委(办公楼1414)纸质版一份,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yangchao@upc.edu.cn

  附件1: 先进集体推荐表.docx

   附件2:优秀教师推荐表.docx

   附件3: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表.docx

                                      

   机关党委

                                             2017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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